各二级学院(部),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常人社发〔2018〕180号)文件要求,为做好2020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部省属事业单位在职的工勤人员和社会化管理职工。
二、培训内容及形式
根据省市文件要求,从2018年开始,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入常态化,每年组织培训。2020年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为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务知识读本》(7-9章),采取网络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,培训统一按40课时安排。
三、培训考核办法
1.请各位工勤人员填写《2020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》(附件)并于6月29日前交人力资源处周老师。
2.单位提交报名表后次日(节假日顺延),通知参加学习的人员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(北直街35号)一楼前台办理缴费、上交继续教育证书等手续。新增加人员需上交1寸照片1张。
3.网络学习达到规定的课时后可直接考试,题型为客观题,考试时间为90分钟。每人只能补考一次,补考仍未通过的人员需重新学满相应课时后再参加考试。
4.2020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6月—8月。
四、培训费用
培训费用为100元/人,新增加人员或原教材遗失需要教材的,另付68元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因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,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,参训学员现场报名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检测与检查,主动出示健康码,并全程佩戴口罩。
2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,保障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,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,加强宣传,精心组织,按照要求保证每年工勤人员全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。
3.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,作为等级晋升、岗位聘任、兑现岗位工资、技能竞赛、技能人才评选等活动的必要条件。
4.根据市人社局文件要求,今年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、技师及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,应在7月20日前,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,并且考核合格。
人力资源处
2020年6月22日